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即日起,终止以下4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四川渠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宣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