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业执照》;
(四)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六)本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七)申请机构两位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证券公司另需提供最近年度的“净资本计算表”。
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联网信息表;
(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
(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
(四)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六)申请机构两位交易员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拆借额度调整
(一)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
三、账户更名
(一)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员更名申请表;
(二)监管部门更名批复;
(三)《金融许可证》;
(四)《营业执照》。
四、账户注销
(一)银行间市场账户注销业务申请表;
(二)债权债务清理处置情况。
上述业务均在收到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受理,材料齐全无误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材料有缺失的,一次性告知投资者材料存在的问题;投资者可通过开户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状态。
市场二部联系方式:40097878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