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开展债券远期交易需签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为防范远期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投资者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内部管理制度报送相关监管部门,抄送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金融机构交易前应提交相应的资产净值、人民币营运资金、实收资本或净资产值。基金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营运资金的100%,其他机构的远期交易净买入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金或者净资产的100%。
入市材料:
1. 银行间市场衍生品业务制度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 内部操作规程
3. 风险管理制度
4.财务数据情况说明
联系人:秦简 联系电话:021-38585323
电子邮箱:jane@chinamone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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