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成员:
为满足境外机构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联合推出“北向互换通”业务优化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合约期限至30年
三方基础设施共同支持最长剩余期限为30年的FR007和Shibor_3M利率互换合约交易和集中清算,并相应支持该类合约的IMM合约、历史起息合约和合约压缩功能。
综合考虑“北向互换通”境内报价商的风险管理需求以及境内外市场联动效应,境内相应期限合约的集中清算业务同步上线。
详情可参考产品手册(附件)。
二、交易手续费全额减免
为降低市场机构参与“北向互换通”业务成本,交易中心将延长“北向互换通”优惠方案执行期限,继续对“北向互换通”下境内外机构的利率互换交易手续费进行全额减免,延长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互换通产品手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5年6月26日